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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情况

来源:未知 2019-04-01

进一步改革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是我校深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我校制定了系列奖助文件,进一步完善奖助制度。对研究生招生奖助、推免生接收等政策做了较大调整,加大了对研究生的资助额度和比例,如推免硕士研究生给予特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优先给予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获评比例为80%;推免生计划单列,各学院可接收推免生总名额原则上不设上限,所有推免生享受特等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可凭票报销往返火车硬座票路费等优惠政策。

改革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通过制定《“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等招生办法,进一步扩大导师和学位点的招生自主权,突出对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潜力的考察。目前,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三种方式。同时完善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岗位确认制度和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取消缴纳学位点及导师招生经费,给予脱产博士研究生校/院两级不超过18000元/年的全额奖学金和21000元/年的助学金。进一步改革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是我校深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我校制定了系列奖助文件,进一步完善奖助制度。对研究生招生奖助、推免生接收等政策做了较大调整,加大了对研究生的资助额度和比例,如推免硕士研究生给予特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优先给予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获评比例为80%;推免生计划单列,各学院可接收推免生总名额原则上不设上限,所有推免生享受特等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可凭票报销往返火车硬座票路费等优惠政策。

改革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通过制定《“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等招生办法,进一步扩大导师和学位点的招生自主权,突出对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潜力的考察。目前,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三种方式。同时完善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岗位确认制度和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取消缴纳学位点及导师招生经费,给予脱产博士研究生校/院两级不超过18000元/年的全额奖学金和21000元/年的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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